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欧湘富律师团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法、合同法、民法尤其是债权债务、离婚、遗产继承、财富传承、房产与施工、刑事辩护及电子商务、与金融保险、各类损害侵权赔偿案、劳动争议、行政复议与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服务。
服务热线:13714729462 13823613759
联系我们
  • 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 联系人:欧律师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田面城市大厦24楼
  • 电 话:(0755)82816103(办)82813399
  • 传 真:0755-82816103
  • 手 机:13714729462 13823613759
  • E-MAIL:ouxiangfu@163.com,szouxf@yahoo.com.cn
    本站动态 :
  • 欧湘富系全国优秀律师所--星辰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执业二十三年,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多次担任广东省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公司法、民法法律委员会委员;系湖南省、广东省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email:szouxf@qq.com,手机13714729462,QQ435682499,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田面城市大厦24楼, 领域专长:刑事辩护、公司与合同法务、婚姻继承、 房地产全流程服务、劳动争议、保险相关业务,知识产权。工作方式: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仲裁 、谈判、调查调解、申诉控告等非诉讼方式。擅长办理民事、商事、及刑事、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等案件,并长期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与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深厚,社会资源广,胜诉率高,多次评为省、市优秀律师或嘉奖 。其律师团队配合默契、理论与实践互补性强、能跨地域、跨专业、跨律师所合作,效果非常好,客户反映良好。

           2011年11月26日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在广州花园酒店召开创立大会,本站首席律师欧湘富被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聘请为常务理事,任期为五年。

  • 荣誉证书1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书范本  »  其它文书

浅谈成为公有住房同住人须满足三个条件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8/5 11:41:26 点击量:
 


拆迁时,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认定为公有住房中的同住人?最近,不少读者来电来函询问这个问题。为此,记者走访了有关专家,得知要成为公房同住人,须过三道关。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公房拆迁时,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由于对“同住人”的概念理解不统一,以致拆迁人、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发生诸多矛盾,不仅影响了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的甚至为此走上法庭。据上海市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倪凌华律师介绍,成为“同住人”应符合三个条件:

  首先,“同住人”应当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目前,本市房屋拆迁补偿实现了从按人口补偿安置向按被拆除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的转变。据此,公安机关对本市房屋拆迁地区的户口管理规定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新核发拆迁许可证基地内的本市常住户口不再进行“冻结”。因此,“同住人”的常住户口应当是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前取得的。

  其次,“同住人”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对于“居住一年以上”的时间规定,可以理解为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的前一年一直在该房屋内居住,并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也可以理解为曾经在该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对于该条中的“特殊情况除外”,有关管理部门对此未加以明确,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发生纠纷。一般来说,因居住条件困难在外租房,因方便就学、就业而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居住等情形因当属于特殊情况。

  最后,“同住人”是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本条所指的“住房”是指具有个人产权的房屋或有使用权的公房。虽无住房但享受过住房补贴的,也应视为有住房。至于“居住困难”的认定,可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含5平方米)为参照标准。

  在此需提醒市民的是,拆迁过程中对“同住人”的界定应当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但对于因结婚、出生而在拆迁房屋内居住不满一年或他处有住房的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只须在拆迁房屋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即可。

上一条:无上一篇 | 下一条:实习证明
  • Copyright © 2010-2021 粤ICP备2024183645号 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田面城市大厦24楼 联系人:欧律师 手机:13714729462 13823613759 电话:(0755)82816103(办)82813399
    【网络服务营销商:Qqebang企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