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系教师,主要从事地方法制和行政法学文献研究。本文于1999年12月获重庆市国家赔偿理论研讨会论文二等奖。【内容提要】行政不作为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违法同样会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这种损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以法律形式确立这项赔偿责任,对于完善我国《国家赔偿法》和行政立法是十分必要的。【英 文摘要】Administrat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
要提起行政诉讼,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 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 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二、 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 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 复议请求, 不服复议决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煱? 例?犕趵虾涸谀呈兄行挠校常埃捌椒矫椎姆课荩?有两个儿子王铜和王铁,1986年大儿子王铜出国留学,1990年王老汉去世,1992年王铁将300 平方米的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2000年2月王铜回到阔别14年的老家,才知道弟弟王铁将房屋过户的事,协商不成,便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 讼中因涉及到颁发房产证的行政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熣? 议?牨景干婕暗闹饕?问题是2000年3月1
____________[ ]号 申 请 人:姓名______年龄______性别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__________)。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行政诉讼程序开始的诉讼行为。起诉和 受理是两种不同性质却又密切联系的诉讼行为,前者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是受理的前提;后者是人民法院的诉讼行为,是起诉的结果。任何一个行政诉讼程序的开 始,都是这两个诉讼行为的结合。没有原告的起诉行为,也就没有人民法院的受理行为。但是,受理并不是起诉的惟一结果
人民法院应当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分别作如下处理:(1)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即正式受理。人民法院一旦立案,则意味着:①对于人民法院而言,享有对该行政案件的审判权,并负有依法定程序按法定期限审结该案的义务。同时,该行为还产生了排他的管 辖权,原告不得复复诉讼,其他人民法院也不能再受理该行政案件。②对提起诉讼的行政相对人而言,原告地位确立,享有法律赋予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