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欧湘富律师团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法、合同法、民法尤其是债权债务、离婚、遗产继承、财富传承、房产与施工、刑事辩护及电子商务、与金融保险、各类损害侵权赔偿案、劳动争议、行政复议与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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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湘富系全国优秀律师所--星辰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执业二十三年,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多次担任广东省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公司法、民法法律委员会委员;系湖南省、广东省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email:szouxf@qq.com,手机13714729462,QQ435682499,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田面城市大厦24楼, 领域专长:刑事辩护、公司与合同法务、婚姻继承、 房地产全流程服务、劳动争议、保险相关业务,知识产权。工作方式: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仲裁 、谈判、调查调解、申诉控告等非诉讼方式。擅长办理民事、商事、及刑事、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等案件,并长期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与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深厚,社会资源广,胜诉率高,多次评为省、市优秀律师或嘉奖 。其律师团队配合默契、理论与实践互补性强、能跨地域、跨专业、跨律师所合作,效果非常好,客户反映良好。

           2011年11月26日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在广州花园酒店召开创立大会,本站首席律师欧湘富被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聘请为常务理事,任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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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规定法院犯错赔偿程序:复杂案、争议大的可听证发布时间:2013/8/11
  •    最高法规定法院犯错赔偿程序:复杂案可听证 http://www.youth.cn 2013-08-11 04:28:23 中国青年网   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该《规定》共20条,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赔偿委员会(小组)办理本院自赔案件

  • 欧湘富代理被警察追捕中误伤的阿才申请国家赔偿发布时间:2013/7/22
  •    【晶报独唱团】吴欣说案:协议“买断”后续索赔路? http://www.jingme.net/content/2012-10/09/content_7266799_2.htm 2012-10-09 04:50 来源: 晶报 作者: 吴欣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7266799 11年前,一个靠开摩的为生的男子阿才,因搭载一名有抢劫嫌疑的女青年,遭到警

  • 受害人虽有责任,但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保险 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布时间:2011/3/14
  •   交通事故案件二则:案例1一、案情简介:2008年10月11日23时54许,被告商X红驾驶粤BXXXXX号轿车在泥岗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华日丰田对面路段时,该车头与行人梁X(原告)身体发生碰撞,造成梁X受重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商国红驾驶肇事车逃离现场。2008年10月23日罗湖交警大队作出第2008B0004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商X红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涉嫌构成犯罪,违反《道路

  •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多长时间?发布时间:2011/3/11
  •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因案件情况复杂,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仍不能作出决定需要再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 什么情况下,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发布时间:2011/3/11
  •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

  • 监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哪些情形的,应当予以刑事赔偿?发布时间:2011/3/11
  •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刑事赔偿:  (1)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服刑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2)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3)侮辱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服刑期满的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释放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戒具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  (6)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服刑人员身

  • 劳动教养管理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哪些行为的,应当予以赔偿?发布时间:2011/3/11
  •   司法行政机关的劳动教养管理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行政赔偿:  (1)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2)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被劳动教养人员严重后果的;  (3)侮辱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劳动教养期满的被劳动教养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解教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  (

  • 精神赔偿是否应纳入国家赔偿?发布时间:2011/3/11
  •    精神赔偿是否应该纳入国家赔偿?  2005年,在湖北京山佘祥林“杀妻”冤案平反昭雪后申请国家赔偿过程中,国家赔偿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分歧最多、引起社会反响最大的问题,是佘祥林应否得到精神赔偿。  从国家赔偿申请人佘祥林一方角度看,佘祥林蒙冤入狱,屈打成招,妻离子散,家破母亡,牵连无辜,身心俱碎,其造成的各种有形和无形损失,岂是仅按照羁押天数计算的二十几万元就能赔偿得了的!仅仅赔偿有形的物质损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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