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规定法院犯错赔偿程序:复杂案可听证 http://www.youth.cn 2013-08-11 04:28:23 中国青年网 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该《规定》共20条,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赔偿委员会(小组)办理本院自赔案件
【晶报独唱团】吴欣说案:协议“买断”后续索赔路? http://www.jingme.net/content/2012-10/09/content_7266799_2.htm 2012-10-09 04:50 来源: 晶报 作者: 吴欣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7266799 11年前,一个靠开摩的为生的男子阿才,因搭载一名有抢劫嫌疑的女青年,遭到警
交通事故案件二则:案例1一、案情简介:2008年10月11日23时54许,被告商X红驾驶粤BXXXXX号轿车在泥岗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华日丰田对面路段时,该车头与行人梁X(原告)身体发生碰撞,造成梁X受重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商国红驾驶肇事车逃离现场。2008年10月23日罗湖交警大队作出第2008B0004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商X红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涉嫌构成犯罪,违反《道路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因案件情况复杂,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仍不能作出决定需要再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刑事赔偿: (1)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服刑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2)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3)侮辱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服刑期满的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释放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戒具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 (6)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服刑人员身
司法行政机关的劳动教养管理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行政赔偿: (1)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2)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被劳动教养人员严重后果的; (3)侮辱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劳动教养期满的被劳动教养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解教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 (
精神赔偿是否应该纳入国家赔偿? 2005年,在湖北京山佘祥林“杀妻”冤案平反昭雪后申请国家赔偿过程中,国家赔偿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分歧最多、引起社会反响最大的问题,是佘祥林应否得到精神赔偿。 从国家赔偿申请人佘祥林一方角度看,佘祥林蒙冤入狱,屈打成招,妻离子散,家破母亡,牵连无辜,身心俱碎,其造成的各种有形和无形损失,岂是仅按照羁押天数计算的二十几万元就能赔偿得了的!仅仅赔偿有形的物质损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