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主债与从债是两个单独的债,但由于其具有牵连性,从债的效力依附于主债的效力。区分主债与从债有三层含义: 1、主债是从债发生的根据,或者说主债是从债得以发生的基础关系,没有主债,从债不可能发生。 2、主债的效力决定从债的效力,主债不成立从债也不成立,主债因瑕疵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时,从债也随之失去效力。 3、当主债因清偿等原因消灭时,从债也随之消灭。
这是针对多数人之债进行的分类。根据多数人一方各个人之间对债权或债务的承受情况,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几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受债权或承担债务。若是几个债权人按份享受债枕则为按份债权;若是几个债务人按份负担义务,则为按份债务。 八连带之债是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清偿全部债务或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即债权人或债务人间有连带关系。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每一个按份债务人也只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负有清偿义务,对其他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份额,无义务清偿。 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中,可能是按份债权,也可能是按份债务,还可能既存在按份债权,又存在按份债务。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 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
所谓不可分之债,是指由性质上、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形成的给付不可分的多数人之债。对于这个概念,可以用“熟悉的陌生人”来形容它。说它是“陌生人”,翻开我国大陆地区传统的民法教材,完全寻觅不到其踪影。说它是“熟悉的”,随手打开一本大陆法系的民法典(包括我国台湾地区),在债法总则之债的分类章节里都可以看到它,一般都会先后规定可分之债、不可分之债和连带之债,可以说在大陆法系的国家它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概念。
欠款超期银行有权处置房产 欠款超期银行有权处置房产 263房地产网 house.263.net 05年06月09日 昨日,记者从工行、浦发、中信等银行获悉,南京市民的住房贷款逾期还款将提高罚息标准,罚息水平将从每日万分之二点一提高到按合同利率基础上浮30%至50%。 过期还贷的近两成 某银行房贷部经理告诉记者,逾期未能及时还贷的市民很多,约占二成左右。大多数情况属于非恶意逾期还贷。包括还款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和广东省金融服务办公室联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银行信贷风险防范与金融债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广东高院在会上提出《关于审理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向与会代表征求意见。同时,广东高院为完善金融市场立法体系,为金融安全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而向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系统提出了五条立法建议,建议引起了各方
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是指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采取各种形式,致使金融机构的债权无法实现的行为。目前,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已是金融资产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尤其以逃废国有商业银行债务为多。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但由于受各种利益的驱动,一些地区和企业利用各种手段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不仅数额巨大,而且手法也在不断翻新。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有意识的银行坏账,而国有商业银
不良资产的大量累积,已经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信用危机和潜在的金融危机;巨额不良资产的形成,又是各种利益集团争夺利益的结果。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打响处置不良资产的战役,就是要在我们这个民族的灵魂里,唤起信用意识。 触目惊心的数字:收购不良资产3548亿元 “对于逃债我们坚决抵制,要告诉那些逃债的企业,不能靠逃债来谋求生路,要和资产管理公司合作,把处置不良债务当作是调整产业结构,获得起死回生的机会
2006年2月,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规划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指出,考虑到奥运工期的紧迫性,2008年前必须消灭北京所有烂尾楼项目,使之建成且投入使用,并划定时间表,2006年是北京烂尾楼集中处理的一年。 有了北京建委的协调,开发商亦纷纷出手。有“北京第一烂尾楼”之称的中宇大厦(查看地图)1.5万平方米写字楼部分产权被北京城乡以1.2亿元的价格收入囊中;工体北路4号院在北京土地市场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