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所知名律师欧湘富专业团队

欧湘富律师团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法、合同法、民法尤其是债权债务、离婚、遗产继承、财富传承、房产与施工、刑事辩护及电子商务、与金融保险、各类损害侵权赔偿案、劳动争议、行政复议与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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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湘富系全国优秀律师所--星辰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执业二十三年,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多次担任广东省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公司法、民法法律委员会委员;系湖南省、广东省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email:szouxf@qq.com,手机13714729462,QQ435682499,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田面城市大厦24楼, 领域专长:刑事辩护、公司与合同法务、婚姻继承、 房地产全流程服务、劳动争议、保险相关业务,知识产权。工作方式: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仲裁 、谈判、调查调解、申诉控告等非诉讼方式。擅长办理民事、商事、及刑事、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等案件,并长期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与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深厚,社会资源广,胜诉率高,多次评为省、市优秀律师或嘉奖 。其律师团队配合默契、理论与实践互补性强、能跨地域、跨专业、跨律师所合作,效果非常好,客户反映良好。

           2011年11月26日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在广州花园酒店召开创立大会,本站首席律师欧湘富被广东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聘请为常务理事,任期为五年。

  • 荣誉证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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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发布时间:2011/3/11
  •    摘要:本文通过实际索赔案例的分析,介绍了索赔定义、原则和程序,签订单价包干合同时,要注重风险的分配,风险转移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施工单位自己要有成本风险控制意识。施工单位索赔时留意的问题。通过建立Partnering 模式顺利实现项目目标减少索赔发生。bbs.mypm.net  要害词:工程 索赔 单价 合同 风险  一、索赔案例背景资料  工程项目在珠江新城,东面为30米华穗路,北面为2

  • 禁止垫资施工 国庆节前结清农民工工资发布时间:2011/3/11
  •    北京市建委近日发文,要求在国庆节前集中解决拆迁、民工工资、落实租私房政策等突出的信访问题,并要求将1至8月份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兑付完毕。同时将加强对施工安全的检查,国庆期间全市停止基坑土方施工。  市建委主任刘永富称,近期将集中解决拆迁、民工工资、落实租私房政策等突出信访问题。在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上,刘永富表示,各施工单位要落实“月结季清”的支付民工工资制度,在国庆节前将1至8月份的农民工工资全

  • 胁迫施工单位垫资施工重罚发布时间:2011/3/11
  •   凡建设单位胁迫施工单位垫资施工订立垫资协议的,一经查实,依据《招标投标法》处以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的,撤销已发放的施工许可证,并不允许建设单位另择其他施工企业。这是市建委昨日下发的《关于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工款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做出的明确规定。  该《通知》明确,严禁垫资施工工程。建设单位需要施工单位参与投资的,必须在投招标文件中明示,并列出投资数额、投资回报和投资期限。凡未

  • 打破建筑行业"垫资施工"规则清理拖欠款发布时间:2011/3/11
  •     本市建筑领域“垫资施工”的潜规则将被打破。记者昨天获悉,为彻底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抵制垫资施工,市建委正在积极促使本市建筑施工企业成立“不垫资联盟”,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清理拖欠工程款。  在建筑领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本应由开发商支付,但一部分开发商并不具备工程价款支付的能力,所以在工程盲目开工后,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不垫资。工程完工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垫付资金有时就变成了新的拖欠工程款项。由此带来的

  • 民工欠薪与垫资施工的怪圈发布时间:2011/3/11
  •    北京市统计局近日披露的一项惊人调查结果表明,截止到2002年底,北京市建筑企业拖欠的民工工资已累计高达30亿元。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拖欠民工工资现象不仅存在于个体和私营包工企业中,在某些国有企业也相当严重(据11月29日《北京晨报》)。而据该局城调队专家分析,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二是施工企业层层垫资施工,导致“上游”对“下游”的欠资恶性循环,进而造成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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