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敲诈已婚少妇 男友被判三缓四 | |||
2011年11月03日 09:01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 |||
一已婚少妇与男子黄X恋爱并发生关系,期间黄X拍下两人性爱视频及女方裸照,后该男子以向女子的丈夫、母亲及同事发送性爱视频、女方裸照相要挟,向少妇勒索钱财,少妇不堪纠缠报警。日前,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黄X起诉至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X与被害人小丽(化名)系男女朋友关系,2010年8月21日,黄X以向被害人小丽及其同事发送小丽裸照等方式,向小丽索要财物。次日,黄X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某小区一商品房,以交换小丽裸照、视频为由向小丽勒索人民币5万元后,被当场人赃并获。 根据被告人及被害人的供述,丽黄二人于2004年相识,2006年小丽与另一男子结婚。因小丽婚后与丈夫感情不和,遂于2009年8月到广州工作期间,与在深圳工作的黄X产生恋情。此后,黄X利用与小丽恋爱期间所拍摄的裸照及性爱视频,向小丽勒索钱财,并通过电话及短信等方式骚扰小丽的丈夫及母亲。 记者了解到,该案被告人黄X在庭审中认罪,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该案已一审判决,被告人黄X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5000元人民币。 南方网。刑事辩护广东律师">刑事辩护大律师|婚姻家事律师欧湘富咨询电话13714729462,QQ435682499,MSN:szouxf@hotmail.com | |||